腳快要斷了呀我的媽。
照慣例,遊記就是要流水帳,要不然以後回來看的時候怎麼知道到底做了啥呀?
這次上台北的主要目的之前已經說過了,是為了要看新一代設計展。
於是昨天凌晨兩點我就搭上了現在台南到台北只要300(優惠時段只要200)的國光客運,風塵僕僕的往台北前進了。
這是我這次去台北的「通行證」。
所謂的一日券就是,你拿180出來幫它贖身之後就可以在一天之內搭捷運搭公車搭到死。
於是乎在六點到達台北的我,在走路去吃完早餐之後就去辦了張一日卷,然後搭捷運到了市政府站。
悲劇就是這樣開始的。
對台北不熟的我,在搭公車(537)的時候早了一站下車,下車地點是在101大樓。
一開始我還不知道我人在101,我是在驚恐的四處張望時看到旁邊的招牌上寫著台北101才發現的。
抬頭一望(請參閱最上面的照片),差點罵了聲幹。我不知道從101要怎麼去世貿一館呀!
所以只好以101為中心,以漩渦狀路線做地毯式搜索。走一走,忽然想到,我不知道世貿一館長什麼樣子阿幹!
最後終於被我找到。
還算快啦,半小時就找到了。
問題是,九點才可以入場呀,現在才7:44…於是乎就只好到處走來走去,等入場。
不過那附近也真的沒什麼好逛的,只好很可憐的坐在路邊假寐。可是說真的,就算搭客運顛沛的很累,蜷曲在路邊真的很難睡。
所以根本沒睡到什麼,只好再站起來走來走去。
大致上就是走進去世貿一館再走出來,然後坐在路邊發呆,然後在走進去上個廁所洗個臉,再走出來坐在路邊發呆。左邊這張就是發呆的時候照的。
以上的動作一直持續到九點,走得我都快得強迫症了。
而且很有趣的是,我走到的地方是後門,然後不知道為什麼大會規定說:參展廠商在九點前要佈置要從正門出入。
然後就看到管理員和警衛一直在對那些匆匆來到的參展同學說:這裡九點才開放,參展人員請從正門進出。
在我待在裡面的時候起碼聽到了不下四十次,應該直接錄成錄音檔才對,有人過來就按一個鍵讓他播放一次這樣。
九點之後,好不容易入場了。剛入場的時候人還少少的,逛了一半之後人就莫名奇妙多起來了!
話說我在場內都沒有拍照耶,因為裡面很多東西寫說不能拍,我超乖所以都沒拍喔!(其實是沒什麼好拍的... 不過看到好多單眼相機耶!)
其實我對於一些比較偏向「純藝術」方面的作品比較沒有興趣。因為就某種程度上來說,「純藝術」的東西是比較「沒有用處」的。這不是否定其價值,相反的,我覺得藝術價值是非常崇高的一種價值,是性靈上的。但是如果我在山上快要凍死的時候,我也會毫不猶豫的把它們拿來生火取暖。
所以我比較在意的是一些像是商品設計或是工業設計的作品,基本上只要有入圍的作品都算是佳作。
許多傑出的設計都是來自於小地方的細心,在商設來說更是如此。我舉個例子來說,有一個作品是設計給盲人用的衣架,在衣架上面設計了一個可上下活動,長得有點像開關的小動件。於是這樣盲人就可以在前一天晚上先準備好要穿的衣服,然後把挑好的衣服衣架開關撥到「上」,然後隔天早上起來就可以直接觸摸衣架來找到那件衣服。另外同作者設計的延長線也是有同樣的概念,在延長線的插座旁邊做了一個小小的落差,這樣盲人就可以很快的找到插座孔的位置,而不需要很艱難的尋找而造成危險。
不過除了佳作之外,很多東西都只能用好傻好天真來形容。
像是結合GPS、行動電話、身體機能監測器(給老人用的)、螢幕又超大的數位「腕帶」,厚度約末2mm,而且是鏤空的前衛造型。
或是前衛造型、超有動感,但是骨架最細的地方只有一點五公分的腳踏車。
(你們要用什麼材質,我問。鈦合金,他說。)
另外還有拆了carry me做的摺疊車(一台要一萬多,虧他拆的下手),還有拆A-bike做的摺疊車(台製的仿貨,所以比較便宜),共通點是都比原型的體積還要大,比原型的重量還要重。雖然前者的主要設計目的是「因為摺疊車上捷運要用車袋裝,所以發明零件皆為內藏所以不必裝的車」,後者是「因為摺疊車很多都需要手提,所以發明可以背的摺疊車」。
所以為什麼不直接發明「好收好裝的攜車袋」就好了?屬於「設計有餘,實用不足」的作品,而且還真不少。
然後走到12點半,真的累到炸。畢竟前一晚幾乎沒睡,又從早上就一直走路。
所以就在世貿的二樓,找了個安靜有地毯有空調的小角落坐著休息睡覺。因為椅子真的不夠多,所以坐地上的人也不少,所以也沒有很引人注意。
睡了一小時左右吧,醒來之後驚覺身邊多了一堆人坐在地上,原來是參展的同學都在休息吃飯了,可見椅子數量多麼不足!
一看已經一點多了,趕快跳起來,準備去和房車姊姊約好的忠孝敦化站。
而且因為我不是在世貿一館下車的,所以也是繞了一圈才找到公車站牌…
和CARMY姊會合之後,又是一直走走走。
首先是到一家傳說中鬆餅非常之好吃的店,一到那裡就覺得鬆餅好吃,因為門口排了一堆人呀幹。
換了幾家之後,我們和後來會合的M小姐終於踏著僕僕的風塵到了一家非常隱密的店。
隱密到了一種感覺好像會偷偷把客人賣去柬埔寨的那種店。
然後是暢聊時間,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這一段還是沒有照片。真的是笑翻我了,房車姊姊的磁場實在太厲害,為什麼妳們都會遇到這麼有趣的事呀。說到這個,我可以介紹一個身高一米八、一拳三百磅、長的像偶像劇男主角而且又騎FZR的學長給M小姐喔(AT對不起,我出賣你了)!
含淚揮別了兩位姊姊之後,決定去看看傳說中沒有自由的自由廣場(其實這不算什麼,鳳梨酥都不是用鳳梨做的了),因為難說等我六月份或是七月份再來台北看奧塞美術館特展的時候上面寫的還是不是《自由廣場》。於是先搭捷運到…咦?導覽上不是說搭到台大醫院站嗎?那中正紀念堂站是什麼鬼?一看地圖才發現原來不遠,所以就決定搭到台大醫院站,經過二二八紀念公園,再走過去中正紀念堂。
說真的,這還是我第一次來二二八紀念公園。這個長的有夠奇怪的碑,小時候在歷史課本上面看過這麼多次,首次親眼目睹的時候赫然發現,靠腰阿下面是水耶!!!而且底下的步道還不是做成實心的…呃,這樣形容好像不太對。應該說,他不是做成像橋一樣連續的一整條步道,而是做成分開的「踏腳石」的樣子。而且還是六角形的喔,我很開心的繞了一圈,踩到最後一個踏腳石的時候他默默的晃了一下,差點沒把手機掉到水裡(會不會其實大家早就知道了?)右邊這張照片我拍了三次,照相手機到了晚上根本就跟廢物一樣。
接著就發現我的手機默默的沒電了,基於「新東西一定要玩玩看的心態」,這次出門我一直接著藍芽耳機,持續藍芽狀態的手機如此耗電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不過好在我早就預料到可能有此情況,所以我有準備行動充電座。匆匆的到了到處都有的7-11買了三號電池之後,就可以開始充電啦,像圖上那樣,放電池進去在把手機放上去就好。
欸?等等,可是我要放在哪?放包包嗎?手機會從充電座上掉下來。放桌上嗎?瘋了阿,難不成要等它充完我才能走?幾經掙扎之後還是決定拿在手上。拿在手上還不能隨便拿,要想辦法固定住他們的相對位置,要不然也是會默默的分開(感情是有沒有那麼不好?)害我很想用封箱膠帶把它們纏在一起,但是等到我想到這裡的時候我已經又走回二二八公園了,早知道那時在7-11就順便買一買。
然後就要開始出發往
我還在想說,欸?奇怪,怎麼一路上這麼多蛇籠,這麼多拒馬,這麼多憲兵?抬頭一看就發現我走到總統府了!說到這個,那些便衣也太僵硬了吧,這樣大家一眼就看出你們是便衣了阿!是要掩飾個鳥阿?結果,咦?怎麼好像那些憲兵和便衣好像在看這邊?我怎麼了嗎?我穿的衣服像恐怖份子嗎?還是我拿了什麼東西?拿了什麼東西…(驚!!!)
靠腰阿!我不會被當場擊斃吧?!(看不懂右圖的請參閱上一段)我可不想死於這麼愚蠢的原因呀!我更不想看到在我的告別式上大家都在竊笑的畫面。(「欸欸,你知道遊思牧是怎麼死的嗎?他是手上拿充電器被人家以為是手槍打死的耶~噗嗤~」)而且這種謠言會隨著傳遞人數的增加而越來越莫名,總有一天我的死因會變成拿著吹風機在總統府前對著憲兵挑釁。
於是乎當機立斷的我就表現的一副很專心在傳簡訊的樣子,試圖散發出一種「這是手機、這是手機」的訊息。
至於有沒有用喔…如果沒有用的話現在在這裡打字的是鬼大人嗎 XD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還是在迷路狀態啊!總不能要我去和便衣問路吧?於是乎我的地毯式搜尋行動又再繼續進行,終於到了我這短短旅程的目的地。
真的是很難找耶!又沒有路標,誰知道它在這麼奇怪的地方呀?真的有一種在流浪的感覺…拍完大門之後當然硬要進去逛逛,結果裡面非但有群類似法輪功的人在排練奇怪的舞蹈,還有更奇怪的團體在辦園遊會。為什麼說奇怪呢,因為這個團體的名稱是什麼「中華兩岸婦女什麼什麼團體什麼什麼聯合會」的。然而一個「中華兩岸婦女什麼什麼團體什麼什麼聯合會」所辦的園遊會,卻停了一台電子花車,然後有穿的少少的姊姊(其實說姊姊是很勉強的,應該說阿姨)在上面隨著音樂蠕動。雖然說有肉不看非男人,不過真的不是頂賞心悅目,還是算了吧。於是乎我開始認真的去數中正紀念堂的台階 ,因為大家常常在講說什麼中正紀念堂是什麼龍穴啦,有按照風水蓋的,連台階數都有其意義之類。
算到大門(真的是很大的門)那裡,是九十一階。有什麼意義我就不知道了,如果我真的知道那我靠看風水混飯吃就好了,何必找人包養?左圖是從台階上拍下來的樣子,比較進的是不賞心悅目的園遊會,比較遠的在兩廳之間的是類法輪功團體,圖裡不是很清楚,隱約有紅紅的一團就是了。
好啦,台階也數完了,是時候去覓食了。我是打算去士林夜市逛一逛,吃一些東西,盡一下身為死觀光客的義務。所以我搭捷運到劍潭站…阿我要怎麼去搭捷運?
經過這一番折騰,我早就不知道二二八公園要怎麼走了。更何況我就算知道,我也不打算走那麼遠…不是有個站叫中正紀念堂站嗎?應該會比較近吧?於是又開始了漩渦狀搜尋捷運站的旅程,話說我到底是來觀光還是來迷路的?
之後從中正紀念堂站上車到我決定坐車回去這一段就比較沒有值得一書的地方。再怎麼樣,士林夜市牽到北京還是士林夜市,就算寫成簡體字也是士林夜市。總之死觀光客的生存法則就是「跟著人群走」,這樣再怎麼樣都還是可以找的到路出去,所以這可能是我在台北唯一沒有迷路很久的部份。
當我再度踏著僕僕的風塵回到國光客運西站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為什麼這麼久?因為在人群中擠不出去阿!)買了車票之後,就想到前一天晚上坐車睡覺的痛苦經歷。因為沒有準備枕頭,所以一路上我的頭就像節拍器一樣隨著司機的方向盤左右轉動而跟著搖擺,雖然上了高速公路之後沒有轉彎,但是頭沒有地方靠也是很難睡(如果隔壁坐的是正咩就好了,我們就可以靠在一起耳鬢廝磨的睡著。讓我切齒的是旁邊做的是禿頭的中年男子)。
於是乎在有了車票之後就開始尋覓那種可以充氣的、在車上用的、圍在脖子邊的枕頭。
我想說這種東西,火車站旁邊的便利商店應該都會有賣吧?所以就一家一家找。
走到了7-11,沒有賣,走到了全家,也沒有賣。不過老闆說,大一點的全家應該會有,叫我到開封街那去找。
結果不去還好,一去之後發現,怎麼那麼多家全家呀?!三條街之內就有四家全家,有兩家還在同一條街上,相距僅廿公尺,這是什麼鬼?
不過根據莫非定律,永遠要在你找到最後一家的時候才會找到你想要的東西,這個道理我親身體驗了…
更基掰的是,它是兩個裝在一包, 所以是專門賣給兩個脖子的客人就是了?!其他東西(像是眼罩)都是一包一個,就是枕頭是一包兩個,拎爸有兩個眼睛但是只有一個脖子呀!
等到我回到車站之後,只差十五分鍾就十二點了。
大略算算,我這一天有九個小時的時間在走路。
當你有九個小時在走路的時候,實際走了多遠好像就不大重要了……因為重點是腳已經斷了。
結論是,下次出遠門的時候切記切記,一定要穿球鞋。就算不穿球鞋,也不能穿PONY的鞋……
(PONY會不會告我?)
後記:最後附上讓M小姐有腰酸背痛回憶的追風,雖然是愛將偽裝的追風 XD
後記的後記:
我開始打這篇文章的時候還沒到八點,當我打完的時候已經凌晨三點半了。
雖然說我因為太累所以睡到下午五點才起床,這樣也太誇張了點,所以以後可能很少會再出現如此圖文並茂的文章了。
笑死我拿著充電器遊蕩XD
回覆刪除假如我是便衣一定馬上槍殺你阿二話不說(你該慶幸我不是便衣)
衝著妳不是便衣這點就該跪下來用頭髮幫妳的腳趾甲打蠟了!
回覆刪除(這比喻真的好爛)
雖然原文是我自己打的,但是那個「噗哧」還真是討人厭呀…
回覆刪除原來如此,難怪我看到台北的店面都好小一間,尤其是7-11更是小到一個誇張。
回覆刪除看來我還是乖乖當死南部人好了…
朋友給我看了你的網誌 挺有趣
回覆刪除我也非常想去台北看設計展
因為我辛苦的哥哥有參展
繼續寫作吧! 我喜歡!
欸欸,你知道遊思牧是怎麼死的嗎?他是手上拿充電器被人家以為是手槍打死的耶~噗嗤~
回覆刪除e04這太腦殘了啦
閒話就不多說了
回覆刪除把M小姐彎腰的照片寄到我的信箱
肛溫
(隱密到了一種感覺好像會偷偷把客人賣去柬埔寨的那種店)
回覆刪除R弟,台北店租貴到靠北,咖啡店開在二樓也是很正常的事
不要講得我們好像在搞人口販賣啊!!
TO:銀仙人
回覆刪除你怎麼可以這樣教坯小朋友,你要照片可以跟ben10拿啊(如果他拿得到的話)
銀仙人:
回覆刪除跟我拿最快啦,一張照片六萬元
小妹我最近很缺廣告業績
一頁廣告換一張照片(伸手)
唔,這可能有困難耶。
回覆刪除因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我不能「無償的」向你提供相片。
何況m小姐的寫真集就快上市了,到時候一起團購就好呀~
嗄,BEN10躺著也中槍...
回覆刪除阿姊,我可以吃紅嗎 XD
回覆刪除原來一頁廣告要六萬元呀我的媽。
沒辦法,我在台北人生地不熟。
回覆刪除而且又沒有正姊包養我,所以買不起GPS...
連結的話,ok。可是請不要轉載,因為我怕被告(像是被sony告我惡搞他們的充電器之類)
回覆刪除= =# (青筋)
回覆刪除哇
回覆刪除傳說中的遊記終於看到了
您一整天充實的
真好
不過真的花太多時間在找路了
XD
說真的,,真的很棒耶,這不只是圖文並茂的遊記,還有作者對社會寫實的深刻觀察,感覺很用心,哈哈~~不像我blog一直都空空的,我可以連結這裡嗎遊思牧同學?
回覆刪除噗嗤
回覆刪除我不會轉載的~請放800萬個心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