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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寫]讓我反感的現象

這篇文章,我著實掙扎了很久。到底要如何下筆呢?到底要怎麼寫呢?我有這個資格這樣的去評斷這些事嗎?我應該寫嗎?

我有這個資格嗎?



我想,我沒有這個資格。

所以,我實在是沒有辦法下筆。

楊腓力說:「教會該做什麼才會變成一個妓女、稅吏、甚至於有罪惡感的法利賽人所樂意來的地方呢?」

而,為什麼教會竟是個妓女、稅吏、法利賽人、吸毒者、同性戀者、憂鬱症者、燥鬱症者,或是中輟生不會想來的地方呢?

或是,教會真的歡迎這些人嗎?


我言盡於此。

2 則留言:

  1. 其實在五年前康希牧師來的時候
    也有讓我思考到類似的問題

    但是...
    我覺得教會縮小來看就是我們每個人
    我會先問自己一個問題耶
    我能夠接受妓女、稅吏、吸毒者、同性戀者、憂鬱症、躁鬱症者和中輟生嗎?

    我歡迎他們嗎?

    他們本身不是問題,而是遇到問題的人
    而耶穌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
    但我能夠接受他們嗎?

    目前...
    我的理智能夠
    可是當下遇到他們時
    會不知到怎麼辦吧
    嘟嘟姊在和曾牧師服事時
    有一個見證
    可以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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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嗯... 應該說基督徒常忘記自己是蒙恩的罪人吧。有時候基督徒對其他人會有一種優越感,尤其是在面對其他宗教人士的時候甚至會有種輕蔑... 這不是什麼好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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